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经县委授权,8月2日至9月2日,平邑县委4个交叉巡察组分别对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总工会、卫计局、食药监局4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巡察。9月14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意见,并对第三轮巡察工作做了部署。9月15日,各巡察组进行了反馈。
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大问题”开展监督,共发现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重点问题105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4条,边巡边改问题9个。
从巡察情况看,4个县直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坚决;有的议事规则不完善,党组抓大事、议大事,抓改革、促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有的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党建责任落实上不到位;有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不好,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存在很多薄弱环节;有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还不够,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有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有的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招投标和大额采购不按程序,存在风险隐患。同时,巡察组收到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县纪委或县委组织部处理。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单位要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党组凝聚力和战斗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防范廉政风险;强化纪律规矩责任意识,认真执行党纪条规等各项规章制度。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明确责任认真整改,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