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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十字路街道财经服务中心原主任汪照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莒南纪委发布时间:2018-08-27

日前,中共莒南县纪委、莒南县监委对十字路街道原财经服务中心主任汪照咏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照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购物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涉嫌挪用公款罪。

汪照咏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犯罪,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间跨度长,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莒南县纪委常委会、莒南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中共莒南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汪照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