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县委第三轮巡察共安排2个巡察组,对4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巡察。近日,2个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职尽责,从严管党治党,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巡察也发现,有的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纪律规矩执行不够严格;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同时,对本轮巡察中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 “一岗双责”,凝聚整改合力。要坚持标本兼治,既抓好面上具体问题的整改, 又以点带面、健全制度体系,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全面认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台账,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把巡察工作的成果体现好、运用好,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