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出台以来,莒南县国税局立足实际,创新形式,促《问责条例》学习,确保入脑入心。
结合学习教育促学习。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下简称《问责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领学《条例》。组织开展了“学党章、学条例”教育活动,逐条学习《条例》内容,并对《条例》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结合“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专题授课,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利用网络平台促学习。利用内部网站下发了学习任务通知,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计划,组织开展自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充分利用好“沂蒙清风”、“莒南清风”等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对《条例》深入学习。
聚焦问题整改促学习。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纳入了“两个责任”管理台账,对照前期上级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认真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建立追责问责长效机制,对于干部失职失责问题严肃追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