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筑牢“防范线”,强化制度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实效性的监督制度,如《廉洁自律守则》、《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等,使监督的关口前移,把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制度的规范约束之下。
二是夯实“责任线”,强化环境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日常工作履职不力,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先后有69名党员干部被问责处理,其涉及科以上干部11人。
三是建立“预警线”,强化组织监督。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腐败预警机制:一方面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4000余名党政机关干部和7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到县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和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为教材,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以史为鉴,以人为镜,自觉防微杜渐,抵挡住各种诱惑;另一方面对情节轻微群众有反映的13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再一方面分多次对全县新提拔交流的26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岗前廉政培训。
四是拉起“高压线”,强化重点监督。对掌握人、财、物以及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监督,强化管理,重点防范,防止腐败行为发生,对违规者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