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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泉镇:用“钉钉子”精神做好 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莒南纪委发布时间:2020-08-31

“大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一定要讲求真凭实据,要具体到每个细节,要学会分清轻重缓急,不要有畏难情绪,不能因为案件查办难度大就搁置不办,必须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每隔一段时间,板泉镇纪委书记李宝成都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一番嘱咐。

今年以来,该镇纪委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脱贫攻坚、防洪救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用 “钉钉子”精神做好各类案件查办工作,为全镇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掌握技巧,“钉”准案件查办。围绕当前重点、中心工作,将案件查办发力在关键点、落锤到细节处,保证关键节点不“脱靶”。对县委巡察组巡察移交的案件,深入案件每个节点,精准定性当事人的纪律责任;聚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紧盯安全住房、安全饮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环节,深入到贫困户家中落实重要信息,获得第一手资料。

持之以恒,“钉”紧案件进度。根据上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的同时,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早反馈、早落实,做到“又好又快”。及时捋清扶贫风险点,深化党员干部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认识,全力护航脱贫攻坚收官工作;快速查处县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对涉案的村干部作出相应处分,并督促村“两委”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下实功夫,“钉”实案件结果。综合运用、灵活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对发现的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研究程度不深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及早让其“红脸出汗”,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出现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行为,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同时,做好受处分党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强化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后续监督,做深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该镇纪委书记李宝成说,“截至目前,自办案件完成11起,公检法移送已立案5起,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完成4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