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筵宾镇:县乡联动处置涉法案件

来源:莒南纪委发布时间:2020-09-16

“在核查一起信访案件过程中发现,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存在涉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行为。由于我只是在备考法律资格考试过程中掌握了一些知识,对定性把握不一定准确,提交会议研判一下。”在筵宾镇纪委召开的问题线索研判工作会议上,该镇纪委纪检干事说道。

根据前期调取的相关人员银行交易记录等书证,经过分析研判,大家一致认为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确实存在犯罪行为。会议研究决定继续补充相关书证。

后经一系列的工作,形成了证明刘某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完整的书证链条。但新的问题出现了,乡镇纪委对涉法案件没有管辖权限,无法立案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于是,筵宾镇纪委迅速向县纪委监委报告这一情况,并将线索上报县纪委案件管理室。

7月,县纪委监委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刘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在审查调查过程中,筵宾镇纪委配合县纪委监委对刘某进行了讯问、对相关证人进行了询问、调取该案涉及的村级财务凭证等书证等工作。

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

“县乡联动处置涉法案件,可以整合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实现整体协同、上下联动,既破解了乡镇纪委力量不足、业务不精的难题,又提升了乡镇纪委的办案质量,同时为乡镇纪委培养了业务骨干,呈现‘1+1>2’的叠加效应。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办案新模式、新方法,推动实现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双提升’,力争构建上下联动、高效协作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新格局。”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