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9年董某某在担任砚柱河东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坐收坐支、侵占合作社资产、扣留上级发放的给村民的沼气补贴,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根据规定,董某某被处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近日,莒南县壮岗镇纪委盯紧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党支部成员工作交接关键节点,面向全镇132名村(社区)支部成员开展乡村建设带头人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为全镇各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打好警示“预防针”,上好履新“第一课”。
“作为村干部,我个人感触颇深,如果我们不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不维护群众的利益、不脚踏实地地工作,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中饱私囊,群众就会对我们失去信任,这将严重损坏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违纪人员忏悔真实又深刻,给我们上了一堂鲜活的警示教育课。我们一定要以案为鉴,敬畏组织、敬畏法纪、依法用权,绝不以权谋私。”警示教育之后,参见会议的村级“两委”成员纷纷发言,表示会时刻保持警醒,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将廉洁自律熟记于心。
今年来,镇纪委以发生在身边的“活教材”释纪明纪肃纪,深入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制定预防措施,多措并举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督促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为更好地发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作用,增强以案示警效能,镇纪委组织村级党员干部观看《贪欲之祸——莒南县农村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等廉政警示教育片,提醒告诫村干部时刻自省吾身、防止理想信念滑坡,把拒腐防变和知法守法贯通到基层“神经末梢”。截至目前,已组织150余名村级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观看。
此外,镇纪委通过提醒谈话,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勤政廉政的意识,今年以来已对10余名村干部进行了廉政约谈。同时,用好该县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心等警示教育阵地,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完成后,第一时间组织全镇村“两委”干部到实地接受警示教育,紧绷廉洁“自律弦”。
“警示教育没有‘局外人’,廉政教育也不是‘一阵风’。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建立相关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纪律规矩意识入脑入心,强化村干部责任担当,当好‘领头羊’,不断增强人民福祉。”该镇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