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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莒南纪委发布时间:2020-07-20

中共莒南县纪委

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十字路街道鲍家村党支部委员兼扶贫协理员鲍风国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205月以来,十字路街道鲍家村村民化某英在自愿签订放弃危房改造协议书后,该村党支部委员兼扶贫协理员鲍风国未按照协议落实搬迁安置措施,致使化某英一直住在其原D级危房中。20207月,县委督导组督查发现化某英住房问题后,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责令立即整改。鲍家村党支部对此问题,整改不力,没有及时保障化某英住房安全,后被上级督导发现。对此,鲍风国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鲍家村党支部书记鲍东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并对十字路街道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涝坡镇中店头村、小岭村脱贫攻坚履职不力问题。涝坡镇中店头村村民曹某宽住房为C级危房,采取搬迁安置措施。20205月以来,督导发现曹某宽仍有在危房内生活的情况。对此,中店头村党支部书记曹汉柏负有直接责任,对其诫勉谈话;对涝坡镇中店头包村干部、社区书记徐海东予以批评教育。该镇小岭村村民曹某贵、王某稳住房均为C级危房,采取搬迁安置措施。多次督导发现曹某贵、王某稳仍在危房内活动。小岭村支部书记王仕柱、扶贫协理员王彦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一并被立案审查;对小岭村包村干部、社区书记曹现武批评教育。同时对负责该项工作的涝坡镇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团林镇官庄村、大王家沙沟村脱贫攻坚履职不力问题。团林镇官庄村村民李某敏住房为C级危房,采取搬迁安置措施。20207月督导时发现李某敏在危房内居住。对此,官庄村帮扶责任人张家田负有直接责任,对其诫勉谈话;对官庄村党支部委员、大官庄自然村原负责人孙家山予以批评教育。该镇大王家沙沟村村民王某满住房为C级危房,采取搬迁安置措施。多次督导并下发通报后,发现王某满仍在危房内活动。对此,大王家沙沟村帮扶责任人王其朋负有直接责任,对其诫勉谈话;对桃花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桃花工作区书记化红锋予以批评教育。同时对负责该项工作的团林镇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壮岗镇店子街村、壮岗村脱贫攻坚履职不力问题。壮岗镇店子街村村民高某廷、李某兰,壮岗村村民崔某香等3户住房均为C级危房,采取搬迁安置措施。多次督导并下发通报后,发现该3户人员在危房内活动。对此,店子街村党支部书记徐恒玉、壮岗村党支部副书记兼壮岗前村负责人唐顺新负有直接责任,对其诫勉谈话;对演马社区党总支书记刘百波、壮岗社区党总支书记王日龙、壮岗镇社区办主任王涛、扶贫办负责人刘敏予以批评教育。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在扶贫领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没有肩负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下底、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务必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加之当前,我县已经进入主汛期,降雨量明显增多,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确保贫困户的住房安全是头等大事和当务之急。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排查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毫不松懈地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切实保障贫困户利益和住房安全,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同时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全县机关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月活动,切实整治扶贫领域作风不严、工作不实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把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用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莒南县纪委

                           20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