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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莒南县纪委关于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莒南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10-28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深入纠治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莒南县原河道采砂联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季维涛利用职权为企业和他人在行政处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问题。2020年春节前至2024年春节前,季维涛利用担任河砂办负责人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企业在砂石业务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多次非法收受企业和个人所送财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季维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季维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莒南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徐国田利用职权为企业和他人在案件执行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问题。2013年春节前至2024年4月,徐国田在担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诉讼、财产保全、案件执行等方面为企业和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非法收受企业和个人所送财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徐国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徐国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2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有的以权谋私,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有的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司法活动,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上述问题的发生,充分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敬畏、不收敛、不知止。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亲清政商观念,既守住底线、规范用权,又靠前服务、主动作为,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有力有效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制度性漏洞,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以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化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清廉企业建设等工作贯通起来,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营商环境全周期、全过程、全领域优化;要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有力监督、强力办案为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