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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条”背后的“猫腻”

作者:莒南纪委  来源:莒南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09 10:23:08  点击:
 

“纪委同志,我向你们反映一个问题:我们村‘两委’干部公款吃喝,这张照片是他们在饭店吃饭时被我拍到的。现在国家严查严打,他们还顶风而上,这简直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性质太恶劣了!”

“好的,我们马上对你反映的情况进行落实,请你耐心等待。”周一早上一上班,十字街道纪工委就接到辖区某村村民吴某的来访。

送走吴某后,街道纪工委书记刘强立即组织人员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大家一致认为该线索具有可查性,建议开展初核。

“于是刘书记点名我和另一位纪委人员,成立由他牵头的三人调查小组。上午我们先在办公室梳理了有关材料,下午上班后直奔村里开展调查。”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方庆晓说道。

在检查该村账目的过程中,调查组并未发现有关招待费的发票单据,也未发现其他违规花费。但是在现金库存中一张写着“吴某堂借村集体款27000元”的白条引起了调查组同志的注意。

“这张写着你名字借村集体款27000元的白条是什么情况?希望你实事求是,如实向组织交代。”

“这张借条确实是因为村里近几年产生了27000元的招待费,没办法在经管站入账,所以我就想用个人白条借款的方式来抵现金库存。现在八项规定查的严,这样做完全是为了应付检查。”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吴某堂承认了自己的违纪事实。

最终吴某堂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支出招待费,被十字路街道纪工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各种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百姓获得感显著增强。但在村级层面,还有一些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觉得纪律规矩可以搞变通打折扣,这说明我们的‘最后一公里’还有堵点,我们要通过对这些违纪违法行为的严查,持续营造有力震慑,让基层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党纪国法不容触碰。”街道纪工委书记刘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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