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共莒南县纪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巡察工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临沂市莒南县纪委 > 工作动态 > 巡察工作

中共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莒南纪委  来源:莒南纪委  发布时间:2023-07-22 10:16:00  点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9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8日巡察组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三个方面的11个问题,并提出三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不折不扣抓好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具体的整改落实工作。充分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巡视反馈问题一一梳理,逐条逐项定出整改责任人、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问题整改责任。立即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落实整改工作,相关单位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压实责任,限期完成。局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认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抓好自身整改,党组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细化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结果。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调度,做到一天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严格落实约谈、通报、问责等制度,对不按要求整改、不按时限完成任务的,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扩大巡察成果。在整改工作中,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担当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依法依规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不深入”问题。

一是开展大学习活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终身必修课,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城管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办案能力,对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进行审核把关,今年以来办理简易程序21起,一般程序立案38起;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党员集中学习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理论水平。二是强化为民理念。开展大摆查活动,查民声诉求,查积弊根源,查自身形象,查工作作风,通过认真梳理12345热线和市民反映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方法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服务举措。依托“诚心城宜、综执为民”党建品牌创建,用诚心管理城市、打造宜居城市,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每月组织志愿者到“双报到”社区隆山社区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环卫保洁、市容秩序维护、走访慰问社区困难群众等活动,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800余人次。梳理4项进社区工作职责,印制了“城管进社区指导员”工作信息牌,并公开进驻事项,完成进驻的城市社区有20个,覆盖率达到100%。

2、关于“落实‘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水平不高”问题。

一是加大巡查管理和集中整治力度。结合实际,落实好“721”工作法,采取错时值班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工作时段,实现管理服务无缝衔接。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露天烧烤、夜市摊点,重点整治主要道路和学校周边店外经营,保持市容环境良好。深入开展市容市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增强遵法守法意识,自觉维护良好市容环境、呵护共同家园。二是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排查工作。2022年12月份已完成全部污水管网排查工作。三是加快扩大智慧防汛平台覆盖面。修订完善《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结合积水点治理,完善智能监测,及时排查汛期风险较大的积水点纳入智慧防汛覆盖范围。积极落实资金,将东环路与北疏港交汇处、镇中路铁路下穿道路等易积水区域纳入智慧防汛覆盖范围。四是继续推进城市积水点治理。完善治理方案,继续推进五洲广场东易积水路段、G9路易积水路段、西五路与十泉路交汇处整治,待施工条件具备后进行彻底治理。五是积极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更新垃圾转运设施,加大垃圾桶的更新力度,加强生活垃圾转运设备的提升改造,在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下,争取用2至3年时间完成对10个转运站的提升改造;坪上镇、团林镇已经建立压缩式垃圾转运体系,设施已于2023年1月份投入使用。

3、关于“党组的领导地位不突出,议事决策程序不严格”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局《工作规则》《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局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参会范围、议事程序、会议形式等,杜绝以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组会议决策。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杜绝以电话征求意见代替党组会议现象。

4、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高举轻放”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局党组《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每年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开展经常性谈话提醒;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发挥警戒和震慑作用。二是强化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中共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立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三张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局机关党建和局中心工作总体布局。三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加强预警机制,建立权责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回头看”,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标准,制定出台《莒南县城市管理协管员管理规范》《莒南县城市管理协管员制服配备标准》,严格协管员服装配发标准、范围。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清退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关于反馈的“原园林管理处2020年12月支付秋季运动会文体活动费用2.36万元,在明确设置一二三等奖的同时,为工会会员59人均发放了价值90元的电水壶,超支5310元”问题。要求领取人退还购买电水壶费用,共计5310元,1月31日全部清退完成。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修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严格财务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凭证制作、审核,所有凭证准确完整。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及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所有项目及时报县财政部门审批。三是修订完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核把关,所有支出事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严禁白条入账。

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入账手续。修订完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把关报销凭证,审核明细单据,规范账务处理。二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修订《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核销。三是规范账务处理,规范工会费管理,工会费收取和工会福利发放责任到人,严格工会费档案管理工作。

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县直机关工委和党组领导下,落实党建责任。二是制定《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推进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党建责任意识,把各党支部的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一起规划、实施和推动,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协调发展;针对各党支部和党员工作岗位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抓好各党支部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书记自身建设,提高党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三是组织党支部和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做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

9、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各党支部和党员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进行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2次。二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纪律,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生活,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建立组织生活巡听旁听制度,机关党委和班子成员对下辖党支部实行巡听旁听全覆盖;各党支部将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中旬,将下一季度“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和形式报局机关党委备案,机关党委将按照时间节点加强抽查检查力度;加强组织生活业务培训,局机关党委将定期组织工作例会,在对本月组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帮助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掌握方法、 提升本领、改进工作,并通过测试的方式了解掌握培训效果,确保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0、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缺位”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直机关工委《关于从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和培养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尤其是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制定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管理办法》按照月积分、季度公示、半年通报、年度汇总的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积分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要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二是党支部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理论测试;按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根据阶段性重点任务情况,每季度为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工作任务,督促他们通过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党性意识、增强群众观念。三是各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七一”、年底前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入党积极分子在参与志愿服务、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党支部要及时予以通报表彰;党支部和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对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评定并及时填写《积极分子写实簿》,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做细做实。

11、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

一是严格按照县直机关工委《莒南县县直单位党员积分管理办法》要求,并根据各党支部实际制定本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党支部根据党员实际表现,按照基础积分项目、正向激励加分项目、负面清单减分项目和民主评议项目等积分项目进行打分,积分一月度一记实,一季度一亮分,一年度一总评。二是机关党委加强督导检查。采取逐个指导、实地查档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对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全覆盖督导,及时纠正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严格落到实处。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对照县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将以抓好巡察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毫不动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完善学习制度,深化学习内容,抓实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的条例办法和文件精神,做到不断学法、深入懂法、依法用法,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学深学透,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层党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夯实党支部建设,推进管党治党走向深入。积极开展党内生活,创新工作形式,强化监督约束,建立局党组与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定期谈心、谈话诫勉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倡树良好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经常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深化“四风”整治,倡树廉政勤政的形象。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严明队容风纪,用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72877;电子邮箱jnxzhxzzfj@ly.shandong.cn。


【字体: 】  【打印文章 上一篇:中共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中共莒南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华鲁街55号 电话:0539-7212870 邮编:27660
版权所有 中共莒南县纪委 莒南县监察委员会 鲁ICP备12033001号-2 鲁公网安备 37132702371574号